說明:
1、依規定,電子發票開立需順時順號。
2、依規定,電子發票於次期10號以前,需完成空白字軌上傳。
空白字軌發票上傳後將無法針對上期發票進行開立作業。
3、依規定,電子發票於次期15號以後,則無法再針對上期發票進行『開立』、『作廢』、『註銷』。
4、依規定,開立B2C發票,需於48小時內上傳發票及載具識別資訊。
開立B2B發票,需於7日內,完成發票開立、接收、上傳。
5、依規定,開立B2C發票,不可匯出PDF檔進行列印。B2C 的發票需列印紙本、使用載具、捐贈(愛心碼)
6、依規定,因電子發票平台限制,B2B 發票不支援於原發票註銷重開作業。若需修改內容,請作廢後重開。
7、依規定,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予持用簽帳卡之買受人者,應於開立統一發票時,於發票備註欄載明簽帳卡號末 4 碼。
(範例說明:信用卡末四碼:1234)
8、依規定,電子發票作廢前,需先向買受人將原發票回收,再開立新的發票,以免買受人拿著已作廢的發票進行對獎而造成相關罰責。
9、依規定,若因原始發票有汙損需進行補印電子發票時,需將汙損發票與補印發票裝釘在一起,
消費者若需進行兌獎也需連同汙損發票與補印發票一起補上。
10、依規定,於2018年7月18日發布,電子發票樣章新增三種發票列印(電子發票A5格式、折讓單A4格式、折讓單A5格式),
除基本樣章一定要送審外(電子發票熱感式、電子發票A4格式),其餘樣章以申請單位實際使用到為主。
申請單位實際上有需要開立到的樣章格式皆需要送審(實際申請需求依申請單位所屬國稅局規定為主)。
QBoss系統內提供發票樣章彈性列印,可於系統內自行列印所需要送審之發票樣章。
電子發票A4、電子發票A5格式,僅限B2B、機關團體交易時適用。
11、依規定,發票字軌匯入後,若無進行任何開立則無法再重新申請。